BAD防爆LED燈為防爆產品特殊使用環境要求,安全為首的原則,所以不符合要求的產品,均判定為失爆不得使用并要求整改。
1.隔爆面劃傷為不完好,其深度與寬度不大于0.5mm,或無傷隔爆面有效寬度小于規定值的2/3為失爆。
2.轉蓋式或插蓋式隔爆面的寬度不得小于25mm,間隙不得大于0.5mm,否則為失爆。快開式門或蓋因變形打不開,且隔爆面間隙大于或結合面有效寬度小于規定值為失爆,否則為不完好。
3.隔爆面的表面粗糙度應不大于6.3um,操縱桿的粗糙度應不大于3.2um,否則為失爆。
4.隔爆面有銹跡,用棉紗擦后,有“云影”為不完好,仍留有銹蝕斑痕者為失爆。
5.隔爆面局部存在直徑大于0.5mm,深度大于1mm的砂眼,在1cm2范圍內超過5個為失爆。
6.隔爆面上不得有油漆和硬雜物,否則為失爆。
7.隔爆面應磷化或涂以適量的中性凡士林等合格的防銹油,磷面脫落并未涂防銹油為失爆。涂油應在防爆面上形成一層薄膜為宜,涂油過多為不完好。
BAD防爆LED燈生產過程中應符合以下參數要求,否則就判斷為次品再加工或廢品銷毀,不得利用或讓步接受。LED防爆燈時隔爆面上,在規定長度及螺孔邊緣至隔爆面邊緣的短有效長度范圍內的缺陷不能超過如下規定:
1.對局部出現的直徑不大于1mm;深度不大于2mm的砂眼,在40、25、15mm的隔爆面上,每平方厘米不超過2個。
2.偶然產生的機械傷痕,其寬度與深度不大于0.5mm,剩余無傷隔爆面有效長度不小于規定長度2/3。
3.隔爆面上不準涂油漆。